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辅助及临建工程监理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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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辅助及临建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宁发改能源(管理)审发〔2025〕8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和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白芨沟煤矿北部,距离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 $23\mathrm{km}$ 。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包括火区详细勘查、辅助工程建设、治理工程实施、监测管护等,北一火区面积约为 7.61 公顷,北三火区面积约为 15.72 公顷。本项目包括临时工程、辅助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临时用电、供水工程等。
2.2 磋商编号:NXGZ4-25-05-304/F
2.3 采购范围: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辅助及临建工程监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4 项目地点: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白芨沟煤矿北部,距离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 $23\mathrm{km}$ 。
2.5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并包括缺陷责任期。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响应人须具备(1)或(2)或(3):
(1)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
上资质;(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
上资质;(3)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3.6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7 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最多为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2 23:59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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