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5-J1-00255-LJHB-0009
项目名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65
最高限价(万元):65
采购需求:眼表分析仪1台、医用超声雾化器(眼部加热式超声雾化器)3台、视野仪1台、眼前节照相系统1套、综合验光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①所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响应产品厂家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②所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响应产品厂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无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谈判的,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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