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正在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赞招字〔2025〕410号
项目名称:麟游县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1,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51,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51,318.8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提升麟游县200户农村居民所在村庄电力基础设施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1,400.00 | 2,551,318.82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拟派代表参加磋商全过程,被授权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提供查询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9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2025年01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缴纳证明;
3.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3.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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