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设施维修项目(泰和库仓房、新桥站仓房及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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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设施维修项目(泰和库仓房、新桥站仓房及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P2025050600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仓储设施维修项目(泰和库仓房、新桥站仓房及附属设施)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华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仓储设施维修项目(泰和库仓房、新桥站仓房及附属设施)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仓储设施维修项目(泰和库仓房、新桥站仓房及附属设施)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上年度年检合格;(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专业(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其他: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1月-2025年3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4.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1、3.4.2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7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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