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水务局肇东市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282]ZKGS[CS]20250001
项目名称:肇东市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7,210.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东市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37,210.9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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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肇东市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037,210.96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东市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东市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人员证企相符,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同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证企相符,同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