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及属下单位饭堂物资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广东
一、项目编号:S25FG020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及属下单位饭堂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及属下单位饭堂物资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需解锁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钟家庄北路3号201房 | 下浮率:0.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及属下单位饭堂物资采购项目):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及属下单位饭堂物资采购项目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 供货服务期为2年,或供货价款总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采购总预算(即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树添(采购人代表) 、 冯林祥 、 翟金花 、 徐省华 、 方家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成交)人需缴纳代理服务费、税费和评审费。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服务类项目以每年度预算金额为缴费基数计算出年代理费×服务期限。按照以下标准计取:服务类项目:10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8%。本项目收取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陆佰柒拾捌元整,以上费用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交纳费用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经依法取消、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 1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及属下单位饭堂物资采购项目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及属下单位饭堂物资采购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需解锁 | 通过 | 通过 | 48.20 | 35.00 | 4.56 | 9.55 | 97.31 | 1 | 1
广东妈妈菜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40 | 33.00 | 4.71 | 9.79 | 86.90 | 2 | 2
广州市广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00 | 34.00 | 4.65 | 9.60 | 76.25 | 3
广东振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40 | 32.00 | 4.54 | 10.00 | 72.94 | 4
广州乐禾农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7.40 | 27.00 | 4.61 | 9.69 | 68.70 | 5
每年采购预算(元/1年):4,650,000.00
采购总预算(元/2年):9,300,000.00
服务期限:供货服务期为2年,或供货价款总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采购总预算(即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莲港大道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