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惠园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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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惠园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宁惠园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惠园项目位于安宁太平,总建筑面积26201.78 平方米,住宅面积25574.09 平方米,住宅 504 套,商业 3 套(面积 72.51 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包含宁惠园项目保租房物业管理、商业部分设施、设备配套维护等内容,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范围如下:
(1)负责招标人委托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2)负责招标人委托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
(3)负责招标人委托物业管理范围内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维护和管理,包括:电梯、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设施、安全监控设施、消防设施、加压供水设备、防雷装置系统、配电系统、中水系统、道路、化粪池、蓄水池、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共用设施设备用房、社区服务用房、门卫室、垃圾房等;
(4)负责招标人委托物业管理范围内保租房接、退房验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5)负责配合招标人委托对保租房租金的收缴、催缴相关单据、文书、票据的整理发放。
2.3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5 年,从项目正式移交接管之日起算,期满后根据服务满意度可进行续签。
2.6 质量要求: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 号、《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且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招标控制价(拦标价):保租房物业管理费1.38 元/平米/月。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拦标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
3.2 类似业绩:投标人2022 年至今至少具有1 项类似物业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评价证明材料)。
3.3 拟派管理岗位人员要求:物业经理1 人,物业客服主管1 人,以上岗位人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4 企业信誉:(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2)未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1 年至2023 年)或(2022 年至2024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2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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