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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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州市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 5 年 0 5 月 1 6 日 前 递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BZZPGP-2025-0031
中国山东政府网采购项目编号 : SDGP3702000031
注:【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 370210008 】
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84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4 万元
1 、采购需求:为邹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提供餐饮制作服务项目要求:
1 )、供应商至少提供 1 名厨师和 1 名帮厨 24 小时常驻邹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食堂,为在押人员、邹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工作人员提供餐饮制作及服务。
2 )、所有食材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最终结算人数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3 )、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以及配合邹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进行与之相关的工作。
2 、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 合格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3 、合同履行期限: 8 个月。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 〕 51 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 〕 185 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 90 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磋商文件等。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2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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