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南校区食堂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000-SNZX-C2025-0052
项目名称: 南京艺术学院南校区食堂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32.4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332.4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南京艺术学院南校区食堂装饰、电气、给排水、通风改造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 4 年 10 月 -202 5 年 3 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a.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