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新校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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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新校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大学新校区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审批〔 2024〕17号文批准建设,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310-410000-04-01-601844 , 招标人为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和学校自筹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 郑州大学新校区项目监理
2.2 招标编号:LCZB02202504073
2.3 建设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
2. 4 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 55266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包括教学组团、图书馆、体育馆、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食堂、科研平台等,同时配套建设地下车库、人防设施,室外运动场地和校园基础设施。
2. 5 监理服务 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审计部门审定之日止(以后到日期为准)。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暂定为 780 日历天。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监理服务期的,监理人不得因工程监理服务期延长而要求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 。
2. 6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二 个标段 , 其中:
第一标段: 郑州大学新校区 组团一和组团三区域(实验动物中心、生命科学馆、 1#-5#学生宿舍、1#食堂、学术沙龙、垃圾场站、危化品库、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消防站、留学生综合楼、服务保障中心、后勤宿舍、单身教师宿舍、2#-3#食堂、护理与健康学院、综合体育馆、6#-9#宿舍楼)监理 。
第二标段: 郑州大学新校区 组团二区域( GLP实验公共平台、公共实验平台、基础医学院、图书馆、公共实验楼、公共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医药科学研究院、生物医学实验室、临床医学院、报告厅、综合管理楼、会议中心)及室外工程(括但不限于校园道路、管网、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土方、大门及值班室 等 ) 监理 。
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以上各标段投标,但仅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 8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实验动物中心、生命科学馆、 1#-5#学生宿舍、1#食堂、学术沙龙、垃圾场站、危化品库、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消防站、留学生综合楼、服务保障中心、后勤宿舍、单身教师宿舍、2#-3#食堂、护理与健康学院、综合体育馆、6#-9#宿舍楼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设备的安装)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全过程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完成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履行监理安全生产职责、协调工程参建各方关系、协助合同和信息的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配合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内容。
第二标段:包括 GLP实验公共平台、公共实验平台、基础医学院、图书馆、公共实验楼、公共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医药科学研究院、生物医学实验室、临床医学院、报告厅、综合管理楼、会议中心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设备的安装)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全过程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完成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履行监理安全生产职责、协调工程参建各方关系、协助合同和信息的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配合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 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 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 专业甲级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 2 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要求: 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出具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 。
3. 3 业绩要求
3. 3 .1 企业业绩要求: 202 0 年 01月01日 以来具有在监 (或已完成) 同一项目 建筑面积不少于 15万平方米或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3. 3 .2 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要求: 202 0 年 01月01日 以来具有已完成同一项目 建筑面积不少于 15万平方米或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 竣工验收 日期为准) 。
备注: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重复计算;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 /公告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在监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公告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且均需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中标通知书因各地市格式不一致未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需另行提供加盖其项目业主公章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明材料,并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一致;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提供经主管部门审核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资料,最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
3. 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投标时提供 202 1 年度、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5 信誉要求
3. 5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 重大 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
3. 5 . 2 投标人须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 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投标, 以上所有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 6 其他要求
3. 6 .1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及投标人 为其缴纳的自 202 5 年 01 月以来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会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
3. 6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6.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 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企业被全国 或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招标人在本项目定标前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资质异常查询,若发现有资质异常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市场主体(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 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 年 05 月 07 日至 202 5 年 05 月 13 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凭CA密钥登录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费用: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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