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眼科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竞争性谈判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223]GLQGC[CS]20250001
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眼科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眼科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6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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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医疗设备 | 眼底照相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眼科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眼科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无论是制造商还是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若为制造商,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潜在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