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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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00-YDCW-C2025-0010
项目名称: 盐城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0.130000万元(采购包1:26.030000万元;采购包2:24.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0.13万元,采购包1:26.03万元;采购包2:24.1万元
采购需求:
2024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市 2024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80 个,建设规模 50.13 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 1.05 万亩),总投资 12.40955 亿元,均为财政投资(含增发国债项目)。采购包 1 为东台、射阳、大丰、亭湖 4 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共计 40 个、 26.03 万亩,采购包 2 为建湖、阜宁、滨海、响水、盐都 5 个县(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共计 40 个、 24.1 万亩。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原则上一年(具体以完成所有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 文件规定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月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投标时应提供业绩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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