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环境污染责任险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环境污染责任险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NC364-CG-250428694 、 SXMTZB2503F-445(F)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环境污染责任险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NC364-CG-250428694 、 SXMTZB2503F-445(F) ),已由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 1 ) 项目概况及现状: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省监管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商业保险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公司环保事故预防,切实保障岳城煤矿生产经营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环境污染风险带来的损失,需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2 ) 目的: 办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完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合同,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根据保险条款索赔,实现风险转嫁,保障矿山利益。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环境污染责任险项目 :
标段(包)内容: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事件后,供应商按照保险合同或国家规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条款完成相关损失的赔付。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1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环境污染责任险项目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机构(总公司)只允许其自身或授权唯一分支机构参加此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参加询比采购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
3. 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前三年内 (以保单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煤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类 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保单或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盖章页、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 结果 】;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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