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龙门洞溪沟二段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
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龙门洞溪沟二段生态修复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3日
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的龙门洞溪沟二段生态修复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龙门洞溪沟二段生态修复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923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9-24
4、采购项目预算:1,333,771.8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开工令为准60天内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1,333,771.85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1 | 1,333,771.85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备注:近三个月( 2024年11月-2025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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