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县卫生医疗提升项目(吉安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2025170004C2
项目名称:吉安县卫生医疗提升项目(吉安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388411.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吉购2024F001350557 | 吉安县卫生医疗提升项目(吉安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 | 1 | 批 | 1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3)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许可信息截图);(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