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中部崛起大厦项目监理服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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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上上中部崛起大厦项目监理服务已由河南上上置业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上上置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上上中部崛起大厦项目监理服务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68009
2.3 实施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福禄街交汇处。
2.4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郑东新区心怡路与福禄街交汇处,项目占地面积 $12475.44\mathrm{m}^{2}$ ,容积率6.99,设计为框筒结构,地下2 层(其中人防实建面积 $4799\mathrm{m}^{2}$ )、地上24 层,总建筑面积约10.7 万 ${\mathfrak{m}}^{2}$ ,其中地下约2 万 ${\mathfrak{m}}^{2}$ ,地上约 8.7 万 ${\mathrm{m}}^{2}$ 。本项目原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砌体结构及抹灰工程已基本施工完成,安装工程前期已有部分施工。项目建成后主要使用功能为办公、商业、酒店及配套设施。
2.5 监理服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工程、拆除改造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梯工程、外幕墙工程、人防工程(含人防门及防化设备等)、防水工程、供配电、精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含栏杆百叶)、外墙保温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场区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有线电视通讯网络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导视系统工程、车库地坪工程、车位划线交通系统、机械车位、充电桩供应及安装、市政雨污水(含疏通、接口)、市政道路开口和自来水以及天然气工程等。
2.6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且办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施工期限暂定480 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两年,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7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和采购人相关管理要求。
2.8 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2.9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 2021 年 01 月01 日以来总建筑面积在 6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业绩 1 个。(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主要合同内容、体现监理服务的关键描述、双方单位名称、日期及签署页等重要页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4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 6个月及以上在本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需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派驻的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6.2 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 分 别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
3.6.3 企业未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平台”网站.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被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3)供应商可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如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 其他要求
3.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3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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