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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合格证打印套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5-05-0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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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

合格证打印套件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DNJL-2025-ZJ-02、ZJNMG-ZCHW-20250438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合格证打印套件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合格证打印套件采购项目

2.2项目投资:19.4484万元
2.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采购内容:详见附表1:采购明细表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在近三年内(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 -> “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1份。(注:业绩以合同及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采购项目者,必须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82)”进行注册,未注册将影响后续合同签订。

(2)本招标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cppchina.cn)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施行在线报名:

请于2025年05月07日9:00至2025年05月09日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cppchina.cn)在线报名和获取招标/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具体流程为: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 查看招标信息 -> 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 -> 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5)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供应商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CA及签章办理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4.2报名时所需资料:

(1)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本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登记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4)声明文件;
(5)异议书(如有);
(6)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7)通用资格要求的各项资料;
(8)专用资格要求的各项资料(如有);
(9)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A、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由供应商提供有效查询路径。B、为维护招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和招投标市场秩序,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供应商资格真实性查验工作通知》(物资(2020)55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在投标报名、评标审查阶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对供应商资质、业绩等投标资格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如经查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招标人将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管理办法》(Q/ND211060101-2020)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在我公司相关业务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过往招投标工作),将取消其当次项目的中标资格。C、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D、如发现提供报名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E、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须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盖章整体扫描为 pdf 格式上传,不接受 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F、为保证供应商成功报名,请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时间距离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后资料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 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 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5月07日~2025年05月15日9:30;
6.2电子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9:30;
6.3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9:30;
6.4商务技术标、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05月15日9:30-10:00

注: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7.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巷3号)。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 cppchina. cn)。

供应商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 cppchina. cn)。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远程协商: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协商。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首页操作手册及招标/采购文件。

8.招标费用

8.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8.2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需(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招标(采购)方式电子投标服务费
招标项目400元/标段
非招标项目300元/标段

8.3场地服务费:

中标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8.3.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 $1\text{\textperthousand}$ 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3.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8.3.3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31
行号:3041910019518.3.4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

提示:1.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 $+$ 开标日期”

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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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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