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第一、二招待所2025年地毯清洗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第一、二招待所2025年地毯清洗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GGFWS-EZ-0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机关服务所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第一、二招待所2025年地毯清洗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第一、二招待所2025年地毯清洗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并具备经营范围覆盖清洁服务的营业执照。并在平台注册有账号,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并可正常使用。 2.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外包企业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不在国铁集团及集团公司供应商信用考核期。 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自然人报价。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有过去三年清洗服务的业绩,曾签订不少于五份清洗合同。 8.专业人员必须持有专业资质认证,从业人员持有清洁清洗行业培训证书,部门岗位(如设备操作)需持证上岗。且必须有交社保人员。 9.报价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1)被责令停业的;(2)被纳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4)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5)联合体、代理公司、自然人竞价;(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