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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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公告
内容:
、项目编号:FJTH-4920250324-1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93号边达大厦3座1306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46.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号 | 序供 应商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 | 服务 标准 | |||
| 需解锁 | 莆田 市荔城区精 神病防治院 保安、保洁 服务采购项 目 (二次) | 莆田市荔 城区精神病防 治院保安、保 洁服务 | 保安:不少 于9人(其中女保 安至少1名),要 求至少有4名持有 中级及以上消控 证人员备案在采 购单位,并保障 每日至少2名人员 在岗,身体健 康,无精神病史 等 保洁:1人, 男女不限,身体 健康,无精神病 等 | 知书发出之 日起30天内 签订合同并 开始履约合 同。合同期 为壹年 | 成交通 按采购文 | 按每 月考核、 件要求、 响应文件 响应情 况、采购 合同要求 执行,符 合验收标 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家梁、陈万仙、林炳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① 成交金额在100万(含)以下部分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响应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招标代理服 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需解锁;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账号:9350 0201 0030 2167 06
(领取通知书:1、携带委托书,2、联系财务需解锁)。 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按闽财购函(2017)64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2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2、成交人服务费转账完可至我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携带委托书联系财务 需解锁-777),如需邮寄通知书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
3、未成交供应商可至我司领取未成交供应商落选结果通知书,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
4、按照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示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成交供应商:需解锁
评审总得分: 9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后卓九华溪白路8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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