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普通医用耗材第二批(进口)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湖北
-恩施州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03202501000236_三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00-2025-00033
3、项目名称: 普通医用耗材第二批(进口)采购项目第三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79.45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79.45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普通医用耗材一批,共分为2个项目包。其中包2:泌尿耗材,预算金额32.20万元;包3:眼科耗材,预算金额47.25万元。供应商需充分考虑市场变化风险,根据自身情况投标并认真填报报价。投标价应为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的交货价格,包含材料采购、配送、税费、利润及一切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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