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一医院关于眼科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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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莆田市第一医院关于眼科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28520240914-1
项目名称:眼科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合同包1合同包保证金金额: 3000(元)
| 品目 号 | 标的名称 | 数 量 | 计量单 位 | 标的金 额 (元)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是否属 于核心 产品 | 
| 1-1 | 眼科Q开 关Nd:YAG激 光治疗机 | 1 | 套 | 300000 | 是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若响应人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与资格承诺函,则评审专家以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为准进行评审。
3.2.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经销商且响应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响应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3.3.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4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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