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污水处理场溶气(微纳米)气浮150m3/h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广东
-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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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污水处理场溶气(微纳米)气浮 150m3/h(招标编号:NWZ250506-5509-07492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溶气(微纳米)气浮 150m3/h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污水处理场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溶气(微纳米)气浮 150m3/h | 2.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1套采用微纳米溶气气浮对炼油化工类废水进行处理,于2023年12月前投用至今仍在运行的供货业绩,并且废水处理规模≥50t/h。(需提供业绩明确含有“微纳”字样的完整商务合同扫描件、明确含有“微纳”字样的完整技术协议、须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以及满足以上所述的业绩项目的用户证明材料(在同一用户证明材料里明确含有“微纳”字样、需有用户手写亲笔签名并在签名上盖章,同时在用户证明里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2、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中标后业主可到实地考察,若不符合条件予以否决。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1、投标人必须承诺全部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带“★”为极重要条款,不能偏离,须在标书上逐条响应。2、带“▲”号为重要条款,偏离内容以公开发布澄清为准,不接受未经公开发布澄清的偏离内容。3、投标人提供技术方案的供货状态、供货范围、性能及设备参数等需满足招标技术要求。 (6)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为正确真实的资料(提供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3 16: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NWZ250506-5509-074929招标公告(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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