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于田县基层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包二)(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TCGD-GK-2025-034-01
项目名称: 2025年于田县基层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包二)(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最高限价(元): 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于田县基层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包二)(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学生课桌椅。(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参数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印 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 (新财库〔2022〕22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 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2-4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4、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个月内(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2-4月)法人或委托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明细(含银行划款凭证)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6个月以内的公司可不提供)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