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纵十路与长宁书院连接道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MKRZB(2025-G01)-DB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802-2025-00193
3、项目名称: 长宁纵十路与长宁书院连接道路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75.01 (万元)
6、最高限价: 75.01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道路位于东宝区长宁新城,北三环以南,杨冲路以北,王林港河以东,长宁大道以西。北接长宁纵十路涉铁段在建工程,南接长宁纵十路东宝医院段已建工程。设计起点桩号K0+528,终点桩号K0+574,设计道路长46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含排水、管群、给水)及照明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工程管理人员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均需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9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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