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小镇水厂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GTZZXXJB-20250001
项目名称: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小镇水厂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小镇水厂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项目特许经营者,由中标特许经营者成立的项目公司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本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4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39年。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成员组成、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
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1.2具有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要求,项目公司中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占比不低于35%。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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