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ZB-2025-004Z
项目名称:高新区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提供药品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药品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药品三证及农药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4)供应商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①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④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