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供应商补充入库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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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供应商补充入库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对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供应商补充入库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供应商补充入库项目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270054
2.3 项目建设地点: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各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
2.4 项目概况: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 41 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发电厂焚烧炉 $+i$ 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从 $300\mathrm{t}/\mathrm{d}{+}7.5\mathrm{MW}$ 至 $1000\mathrm{t}/\mathrm{d}{+}50\mathrm{MW}$ 不等。
2.5 采购范围:41 个项目活性炭供应商入库
2.6 入围期限:入库后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
2.7 质量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满足甲方现场设备及生产使用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参照《CJ/T546-2023 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用粉状活性炭》等相关标准要求,如下:
| 序号 | 项 目 | 指标 | 备注 |
| 材质 | 粉末煤质 | ||
| 1 | 碘吸 附值 | ≥800mg/g | 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 800mg/g可卸车,化验结果<800mg/g拒收。 |
| 2 | 细度 | 细度200 目,过筛率 ≥90% | 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细度 200目,过筛率≥90%可卸车,<90%拒收。 |
| 3 | 水分 | ≤8% | 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8% 可卸车,化验结果>8%拒收。 |
| 4 | 灰分 | ≤15% | 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 |
| 15%可卸车,化验结果>15%拒收; | |||
| 5 | 比表 面积 | ≥800 m²/g | 卸车前取样,样品送零碳研究院中心实验室, 中心实验室收样后一周内出化验结果;化验结 果<800 m²/g,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 金。 |
| 6 | 着火 点 | ≥280℃ | 卸车前取样,样品送零碳研究院中心实验室, 中心实验室收样后一周内出化验结果;化验结 果<280℃,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 |
| 7 | 氯含 量 | ≤0.1% | 卸车前取样,样品送零碳研究院中心实验室, 中心实验室收样后一周内出化验结果;化验结 果>0.1%,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 |
| 8 | BET 孔容 积 | ≥0. 4cm² /g | 卸车前取样,样品送零碳研究院中心实验室, 中心实验室收样后一周内出化验结果;化验结 果<0.4cm²/g,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 金。 |
2.8 入库数量:经评审后综合得分 60 分及以上的有效响应人。
2.9 本项目不接受在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所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过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
2.10 其他:采购人将依据《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对活性炭单位进行动态考核管理,活性炭单位要无条件接受动态考核管理。2024年已获得入围资格的供应商本次无需参与投标。
3.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活性炭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响应人 2021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至少具有2 个活性炭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
3.3.1 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
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 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采购人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5 18: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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