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佛山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项目非开挖修复材料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广东
-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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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函
因[POWERCHINA-0113008-250034]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EPC 施工项目需要,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05 月 19 日(星期一)17:00 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
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向电建股份或市政集团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报价及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非开挖修复材料 | 详见附件1 | 批 | 1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 2 轮报价方式,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期:入围通知书发出至工程项目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EPC 施工项目指定地点(包括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域)。如指定地点改变,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质量标准或要求:详见附件1。
5、质保期:12 个月(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报价处理。)
6.1 报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注明材料名称)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材料合格证和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限规格型号)。
6.2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 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7、报价担保
7.1 形式:采用报价保证金;
7.2 金额:人民币 50000 元整;
7.3 在报价人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报价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报价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报价保证金(在备注中注明:顺德二期非开挖修复材料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报价人不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竞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报价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报价人的打款账户;
7.4 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5 日内,向报价人退还报价保证金。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5.1 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7.5.2 报价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8、评审确定原则:
8.1 当税率不一致时,报价评审以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 依据。
8.2 当报价人数量多于5 家时,首先按经算数错误修正后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 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 家。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8.3 质量和服务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根据最终报价,推荐1-3 名入围供应商。
9、支付方式:
9.1 材料款:材料款:先到货后付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自然月,乙方于办理结算后第三个月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处办理本期结算款 $60%$ 的付款手续,甲方于 30 日内支付至乙方;甲方结算完成后第六个月再支付乙方本期结算款的 $30%$ ;暂扣当期应付结算款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例:3 月份进行供货,4 月进行结算,7 月支付 $60%$ ,10 月支付 $30%$ 。),质保期满 30 日内由甲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3 支付方式包含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方不提供现金,入围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提供符合支付方式要求的银行账户信息。
10、履约担保
10.1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50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10.3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
10.4 履约保证金返还:应在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到期后的30 天内退还。
10.5 在入围通知书发出 5 日内,报价人应按竞价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10.6 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入围,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报价有效期:60 天
12、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 号 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 或 。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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