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保障房建设项目(金燕路象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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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一、招标条件
本鼓楼保障房建设项目(金燕路象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金燕路西侧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949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117803.1平方米,代征用地面积约11690.9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保障性住房和公建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4805.1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36527.94平方米,包括:保障性住房171502.95平方米,配套用房51.00平方米,基层社区中心2862.27平方米,菜市场3343.58平方米,商业16311.58平方米,物管用房1150.00平方米,社区医养中心23081.70平方米,小学13134.00平方米,幼儿园3604.59平方米,配电房1486.2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98277.22平方米,主要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金陵村象山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80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2870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保障性住房和公建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34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9800平方米,包括:保障性住房46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600平方米,主要为停车库、人防及和设备用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鼓楼保障房建设项目(金燕路象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鼓楼保障房建设项目(金燕路象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5、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5 17:00附件下载
鼓楼保障房建设项目(金燕路象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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