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门卫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2025-PT-03-026
项目名称: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门卫社会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门卫社会化服务项目,为减轻基层负担,保证指战员正常作息,以全身心投入到执勤战备工作中,支队拟通过外聘社会保安服务的方式为支队机关和所属各站,即:真光站、真如站、武宁站、宜昌站、万里站、桃浦站、石泉站、中江站、战勤保障分队共计10个点配置全天24小时制门卫值班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本项目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合同按年度签订,第一年度服务期满最后一个月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经采购单位考评两次半年度测评均为“好”的,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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