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工程过程质量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工程过程质量检测服务 (以下简称 “本项目”) , 采购人 为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 采 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简介
2.1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504-0458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工程过程质量检测服务
2.3项目概况:鹤伊高速苔青至伊春段起于金林区苔青镇东侧,与鹤伊高速鹤岗至苔青段顺接,途经金林区、伊美区、友好区、乌翠区,终于伊绥高速K166+460处。主线全长63.367公里,一级公路连接线3.67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63.64亿元,采用PPP模式建设,计划2025年10月交工通车。
2.4标包划分:1合同包
2.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 最高询比限价: 87,450元人民币
2.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3.1采购内容:为项目K98+500-K161+773范围内全部 施工期的房建工程做过程质量检测服务 ,包括服务区(伊春东服务区和右侧养护工区) 房建工程 、收费站(美溪收费站、伊春东收费站、伊春北收费站) 房建工程 、项目管理公司 房建工程 、苔青隧道监控通信站 房建工程 、东升隧道供配电用房 房建工程 、收费栅门工程等,并出具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质量检测报告。
3.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自本项目签定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 法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人员要求:本项目需拟派项目负责人 1人,并具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2)业绩要求: 近 3 年( 202 2 年 5月 1日 ~ 递交 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 5 个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的 项目。
( 3)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2年5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③供应商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仅企业提供)(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 。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
(6)近三年(2022年5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 . 3 本 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9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3日00时00分。
5.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1)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
(2) 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 采购 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 实施 的采购活动。
6.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采购保证金。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5月16日13时30分。 供应商 应使用 电子交易平台 提供的 “ 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 编制 电子响应 文件,并按 询比采购 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供应商 应在 询比采购文件 规定的 开启 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 响应 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供应商 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 递交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 .1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8 .2响应文件开启 地点 :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 大厅 ”选择所投 合同包 进行签到,并 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 在线关注 采购 人的 文件开启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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