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高新区农村地区道路保洁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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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BZSJ2025CG071 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高新区农村地区道路保洁项目(三次)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 1289号
成交 金额:人民币 叁佰柒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378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 亳州高新区农村地区道路保洁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 : 亳州高新区农村地区道路保洁项目(三次) : 包含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范围内硬化道路进行常态化保洁。道路总面积 1006522 平方米,其中 五管区保洁面积为 215900平方米,六管区保洁面积为150082平方米,七管区保洁面积为128800平方米,八管区保洁面积为113660平方米,九管区保洁面积为73700平方米,十九里镇保洁面积为324380平方米 。保洁范围 各管理区(十九里镇)硬化路面,对硬化路面进行日常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完成重大活动等应急任务保障、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工作 。 服务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 1095 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 。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兰花 、黄海 、孔开心(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二)收费金额: 37318.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 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 信誉、 供应商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 5 年 4 月 21 日
3.开标日期:202 5 年 5 月 7 日
4.资格能力条件: 本项目未作要求
5.业绩: (1)亳州市谯城区道路和公厕保洁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2月9日;(2)亳州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4月24日。
6.信誉(荣誉获奖):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3Q10401R0S,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2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3E10402ROS,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2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3S10403ROS,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2日。
7.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未作要求
8. 供应商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无
9. 供应商 评审得分与排序 :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 成交 或者 成交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 5 年 05 月 20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 成交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需解锁。
(五) 领取 成交 通知书:
成交 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 成交 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安徽省亳州市牡丹路 8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