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重质油提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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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重质油提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4198,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稳定重质油具有正构烃含量高,烯烃含量高,几乎不含芳烃等特点,为了使企业效益最大化,抽出部分稳定重质油中间产品 (55万吨/年),分离出其中的C8-C10混合烯烃和C11-C13混合烯烃,销售给下游企业生产PAO、烷基苯等高附加值产品,增加气液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为保障煤制油重质油提质改造项目顺利推进,拟开展监理招标,依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GB50319-2013)和各项管理规定、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相关服务合同及经图纸会审确定的设计文件等开展工作,并按照业主对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和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2.1.2招标范围
负责开展煤制油重质油提质改造项目的监理工作、履行监理职责,监理时间自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终交。主要如下:
2.1.2. 1 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管理方面工作,包含并不限于审核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采购单位汇报工程进度等。
负责项目实施质量管理方面工作,包含检查项目所使用设备设施材料、审查施工方案及工艺、监督检查施工工序及方法等。
负责项目实施安全管理方面工作。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技术附件等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工程量计量、工程量清单核查等关于项目工程量的确认工作,做好施工投资控制等。
负责参加采购单位组织的、要求监理参加的所有煤制油重质油提质改造项目的相关会议。
严格遵循“三控、三管、一协调”相关管理要求,系统推进监理服务工作,确保质量、进度、成本等关键要素全面受控,同时强化安全、合同、信息多维管控,统筹协调各方资源,保障工程高效实施。
人员数量要求:根据实际需求派驻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各专业工程师满足现场需求,文控1名,个人月出勤天数不高于26天。
投标人至少应为其现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具体工作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22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为止,且项目中间交接证书签订之日起投标人须免费服务3个月)。
2.2.2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厂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监理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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