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四贤路人行道改造项目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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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四贤路人行道改造项目(招标编号:E61012235062QwZeEPkH)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蓝田县四贤路人行道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2.44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人行道路面改造5499平方米,新增白蜡248棵、移栽树木(女贞、国槐、白玉兰、柿子树)135棵,双火路灯38盏、三火路灯6盏,成品垃圾桶6套、成品坐凳6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蓝田县四贤路人行道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蓝田县四贤路人行道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4.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和“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申请人未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
3.4.5投标保证金:根据《陕西省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
3.4.6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试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人尽快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完成信用评价。具体评审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4.7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4附件下载
蓝田县四贤路人行道改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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