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霍山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2025年霍山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FS34152520250085
二、项目名称: 2025年霍山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世林路北侧
成交金额: 壹佰壹拾玖万元整 ( 小写: 119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5年霍山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汛期预警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环境保护监管监测及应急监测等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标准 及 技术规范 等 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需求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长信、王代林、张福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 . 收费金额: 1.6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5.49分。【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 方式二, 通过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在线提出, 上传质疑文件。
若 质疑 供应商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 提出投诉,地址: 霍山县国投大厦 11楼1101室 ,联系电话: 需解锁。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大楼 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