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5年电动三轮车(目录外)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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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025 年电动三
轮车(目录外)采购项目(第三次)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5 年电动三轮车(目录外)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5 年电动三轮车(目录外)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JHPOST-HW-2025004
三、项目概况:金华市分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全市用投递电动三轮车车架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成交 1 家供应商,预估总采购金额 44.8 万元(含税)。
标包 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预估采购 数量 (辆) | *报价要求 (含税) | 预估采购金 额(含税) | 备注 |
1 | 金华市分公司 2025 年电动三 轮车车架采购 | 电动三轮车整车道路 行驶要求应符合国家 标准GB17761 电动自 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 80 | ≤5600元/ 辆 | 44.8万元 |
注:1.应答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3.交货期:乙方在收到订单后,7 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 年。
5.本项目产品有LOGO 定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产品需按甲方要求,在车身上印刷好指定的LOGO 图样,设计稿由甲方提供。
(二)报价:应包括货物设计费、制作安装费、货物材料费、电源线及辅材等必备附件费用、运输费(含保险)、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协助上牌费用、外观喷漆费、人工费、管理费、规费、税费、利润、质保期服务费、检测验收费以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三)项目地点:金华市范围内。
(四)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浦江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
六、应答人资格条件:
(一)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二)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三)应答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四)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五)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3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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