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月子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采购结果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5000090
二、项目名称:月子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东区七星路以北绿洲家园小区28幢1层4号、12号 | 770,000.00元 | 89.8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月子餐配送服务 | 拟采购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院区月子餐配送服务商一名。采购人提供制餐、配餐场地,场地位于岷江新区新院区负一层,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装饰装修、所需厨具等由采购人负责,使用天然气。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芳 、 谢培刚 、 赵昌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
100万元以下:1.5%;
100-500(万元):0.8%;
500-1000(万元):0.45%;
1000-5000(万元):0.25%;
5000-10000(万元):0.1%;
10000-100000(万元):0.05%;
100000万元以上:0.01%。
收款单位:需解锁;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
银行账号:2330120100000587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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