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系统仿真研究招标公告
江苏
华能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系统仿真研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5-1-076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系统仿真研究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2.2 规模: 本期建设2套350MW级装机容量的储能电站,压缩时间8h,发电时间4h。
2.3 标段划分:华能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系统仿真研究项目。
2.4 采购范围:1.完成国内首套350MW非补燃式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全范围、全过程、高逼真度的激励式仿真系统,实现机组的启动、停机、变工况运行以及事故处理等的全过程的高精度仿真。2.完成 仿真系统在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应用的创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突破总结、应用突破总结、研发创新点凝练等)和技术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技术总结等)各一份,具体创新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验收要求。3.受理发明专利不少于18项,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9项。其中招标方作为第一发明人。4.发表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仿真研究相关学术论文不低于3篇。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
2.5 地点: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现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 2025年10月完成仿真系统硬件设备的供货,2025年12月完成发明专利受理,2026年9月完成创新报告和技术报告,2026年12月完成学术论文发表。2027年3月完成发明专利授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发电机组仿真机系统供货或改造合同业绩 。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工程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