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沟镇工业集中区积水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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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04-FANY-C2025-0001
项目名称: 渔沟镇工业集中区积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9.2104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69.210410万元
采购需求:
渔沟镇工业集中区积水改造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1 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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