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智慧医院软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BZSJ2025CG087 号
2. 任务书编号: JC349 号
3. 项目名称 : 亳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智慧医院软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435 万元
5. 最高限价:(人民币): 4350000.00 元
6. 采购需求 : 根本项目结合医院定位、未来发展战略及运营管理特色,并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与国家政策要求,以医院业务发展为导向,以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标准为驱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医院中长期业务发展的整体能力,为医院业务发展提供支撑,实现医院业务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实现将医院打造成集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数字化医院。因此,为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持续发展、稳定运行,信息系统必须有长远的规划、统一的设计和有序的建设。从全局的角度,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进行统筹规划,把医院信息化与医院战略发展、医院管理、医院临床业务紧密结合,并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信息共享。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 18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半年内完成整体系统建设,免费维保期为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 5 年。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本项目规模大,技术要求较高,因此该项目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反馈途径: 。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 (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磋商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 2 )标包划分 : “ / ”。
( 3 )其他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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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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