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盖湖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28120250600033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81-2025-00362
3、项目名称: 黄盖湖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14.769862 (万元)
6、最高限价: 91.302100 (万元)
7、采购需求:
(1)对现有 3 栋社区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场地硬化,完善文化娱乐、老龄活动等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2)新建 1 处老年助餐幸福食堂,面积 150 平方米,可满足 50 人同时用餐,推动老年助餐点向乡政府驻地的延伸。(3)新建全拖、日托、康复理疗功能房,面积约 120 平方米。详细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五大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施工员、安全员(在有效期内)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并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5 年 2 月至 2025 年 5 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