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2025年州审计局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稽察)服务采购(三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ZHCS2025-011
项目名称: 关于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2025年州审计局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稽察)服务采购(三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39000
最高限价(元): 439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关于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2025年州审计局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稽察)服务采购(三标段)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390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 2025年州审计局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稽察)服务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审计(稽察)全部完成并提交审计(稽察)资料,完成全部造价咨询服务活动为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拟投入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单独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且具有经营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经营范围须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具备法人资格的结算审计服务单位;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采购文件。
(6)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
②恪守审计职业道德;
③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
④具备必须的职业胜任能力;
⑤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⑥具备与审计(稽察)事项相适应,具有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⑦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
⑧其他职业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部人员,不得聘请参与相关审计(稽察)工作:
①与被审计(稽察)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②与被审计(稽察)单位或者审计(稽察)事项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③对曾经管理或者直接办理过的相关业务进行审计(稽察);
④被刑事处罚的;被劳动教养的;被行政拘留的;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公务的其他情形;
⑤可能损害审计(稽察)独立性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