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四电及相关工程HTII-QD标第四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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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四电及相关工程HTII-QD标第四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编号:HTII-QD-WZ-GS-2025-02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四电及相关工程HTII-QD标,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1481号、《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37号等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沪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站后强电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第四批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苏南和上海沿江、沿海地区,北起沪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太仓站,南接上海市浦东铁路四团站,途经江苏省苏州市所辖的太仓市及上海市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和奉贤区,太仓至四团线路运营111.368公里(含太仓站南沿江城际场至浏河线路所4.407公里),新建线路长度106.785公里,其中江苏省境内长约3.45公里,上海市境内长103.335公里。沪通铁路二期正线全线分布太仓、徐行、上海宝山、外高桥、上海东和四团等6座车站。预留曹路站和惠南站。其中,太仓和四团为既有接轨站,太仓南为既有站(预留本线接口),陆家浜为新建移设站。合 同工期为40个月,开工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竣工日期:2027 年 6 月 30 日。目前项目正处于前期施工准备状态。
2.2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国铁I级
(2)正线数目:双线
(3)设计行车速度: $200\mathsf{k m/h}$ ,局部限速
(4)线间距: $4.4\dot{\mathsf{m}}$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2800米,局部地段根据路段旅客列车速度适当减小(6)限制坡度: $6\text{\textperthousand}$ 。吴淞口长江隧道最大坡度 $9\text{\textperthousand}$
(7)牵引种类:电力
(8)机车类型:动车组
(9)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仅办理旅客列车的车站为650米
(10)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11)建筑限界:满足双层集装箱运输条件。
2.3 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型号、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 1《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四电及相关工程HTII-QD标第四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包件划分一览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响应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响应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质量检测报告;须提供阻燃、耐火相同等级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3)财务要求:供应商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1年和 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能共同承担业主单位回款慢的风险。
(4)业绩要求: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铁路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合同清单)。
(5)生产供应能力要求:制造商或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供货与生产能力满足此次采购及供货需求,具备保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6)履约信用要求:(1)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2)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3)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响应;(4)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中含有供应商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谈判人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谈判)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6)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限内;近两年在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未明文禁止使用;
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响应;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物资品种、型号、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 1《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四电及相关工程HTII-QD标第四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包件划分一览表》。
3.3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4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采购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采购文件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4.谈判文件获取
4.1 购买谈判文件前应在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响应操作请参照“-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响应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13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采购进行响应,并须同时在供应商平台填写供应商正确、完整的开票信息及收件人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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