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B-BJ-2025-003(CS)
项目名称:2025年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5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29,550.6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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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仓储用房施工 | 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1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00 | 529,550.66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合同包2(2025年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2025年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2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 | 17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2025年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2025年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不良记录且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单位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0)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2025年周原镇油坊村农产品加工作坊建设项目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单位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8)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