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维护、大修及生产准备费等物资竞价采购(第二部分)采购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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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供电公司 2025 年第二批生产维护、大修及生产准备费等物资竞价采购(第二部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CZ-C-25410059) 为采购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资金来源:详见公告附表;
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公告附表;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3.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承诺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专用资格要求:
包件 32(无人机配件):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2、供应商近年内(2022 年5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 33(工器具):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2、供应商近年内(2022 年5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 34(零散材料):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2、供应商近年内(2022 年5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 35(办公家具、厨具及电器等):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2、供应商近年内(2022 年5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5 17:00附件下载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维护、大修及生产准备费等物资竞价采购(第二部分)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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