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智能物联传感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91-ZCGL-C2025-0007
项目名称: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智能物联传感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根据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风险评估报告和监测布点方案,安装智能物联传感设备对城市桥梁、排水设施运行实时监测,结合监测数据、预警信息、巡查巡检反馈等进行综合分析,及时研判城市桥梁、排水设施运行状态和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以便提前开展处置响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需在90个日历天内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5年的运维服务,在服务期内,投标人应对监测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包含设备的校准、检查、维修、更换等;保持监测数据与相关平台正常对接,优化阈值设置;设备异常报警处理;投标单位需承担运维期的用电、用网等费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