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窝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辽宁
-朝阳市

附件下载
李家窝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编号:Z2113000B7Y000436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李家窝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022959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桃花吐镇李家窝铺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李家窝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李家窝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李家窝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6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B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51-8号山水鑫苑4号楼8号门市房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51-8号山水鑫苑4号楼8号门市房2楼)。
七、其他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式两份):
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诚信证明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亲自签署:
1.2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4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朝阳正
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B9-9)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附件下载
李家窝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