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超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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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超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HGJ25(ZBQ)300-05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超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超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超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002)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超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超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002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超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9 17:00附件下载
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超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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