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审计局学校PPP项目审计第三方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审计局学校 PPP项目审计第三方服务 的潜在 投标人 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5 年 6 月 5 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 电子 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SDGP370983000202502000034
1.2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FC-ZC-20250506-01
1.3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审计局学校PPP项目审计第三方服务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80.0万元 。
1.7采购需求:对招标人委托的学校PPP项目进行全面审计,该项目建设规模约5亿元。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项目全过程的基本建设程序、招标采购、建设过程、合同履行、工程结算、财务决算、资金筹集使用及相关参建单位职责履行情况等各环节的合法合规性、准确性及真实性进行复核,并出具报告。完成招标人临时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
1.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 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 人有权根据审计内容和要求变更服务期限 。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招标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2.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出具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