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六团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能力提升办公设备购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29]DPYZB[TP]20250003-1
项目名称:医疗能力提升办公设备购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疗能力提升办公设备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1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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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1,000.00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数字化多道心电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尿液分析仪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3,000.00 | - |
1-4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用离心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至为本项目服务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能力提升办公设备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信息表, 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投标除外)、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投标除外)、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4、非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应材料。